房屋转租协议书怎么写?( 三 )


2.丙方同意由甲方将部分租赁场地转租给乙方,乙方租赁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一号楼第四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至第五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一层的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五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 。
以上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 。
3.甲方分租后,其承租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四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三号楼第一层至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合计平方米 。
4.本协议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分割图》,为甲方与乙方具体划分租赁面积的依据,图中红线内的面积为甲方原租赁使用的面积 。
二、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1年6月6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其中甲方现已承租的部分房产的租赁期自2011年10月21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 。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 。
2.甲方已承租丙方的房产(原物资局大楼4号楼1-2层,3号楼1-2层),原租赁期至2011年10月20日 。租期、租金按甲方与丙方达成的原租赁合同执行 。甲方首年向丙方支付的租金从2011年10月21日起开始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
3.本协议期限届满,如丙方继续出租,甲方、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于本协议届满前6个月向丙方提出书面请求,由具备温州市国资委认可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当年市场租赁租金价格,并以该评估价作为首年租金,每年递增2%,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否则,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开招租 。4.甲、乙双方一致确定,如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承租的,租金按《租赁合作协议书》(附件二)所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 。
5.甲方与丙方所约定之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若继续承租的,甲方承诺由乙方继续转租本协议所约定由乙方转租部分的场地;甲方若不继续承租的,由乙方优先承租位于温州市望江东路55号房产,建筑面积3052平方米的场地 。三、租金
1.甲方第一年应付租金元(实付元,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
2.乙方应付第一年应付租金元(第一年租金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
3.甲方与乙方应付的租金,均直接付给丙方,第一年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与12月30日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