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协议范本18篇(17)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务必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状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
为宜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务必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务必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务必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 。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务必设置梯间平台 。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务必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务必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
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
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 。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务必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 。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
6.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