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乡村医生最新政策改革,安徽乡村医生工资待遇调整( 四 )


(十七)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 。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 。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或退出年龄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可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制定具体办法,适当给予补助,补助水平不得超过符合条件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 。
六、优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十八)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 。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采购 。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
(十九)拓展乡村医生职业前景 。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
(二十)完善执业风险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覆盖村卫生室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 。完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适当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县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
七、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 。各市要在5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
(二十二)落实资金投入 。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省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 。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
(二十三)加强督查指导 。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