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公司注册流程一般步骤( 二 )


(六)发起人公开募资需提交的材料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估算书;
4、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
(七)召开创立大会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在创立大会召开15天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发起人所缴纳的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
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法律效力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属于登记事项 。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
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具体法律效力
1、对外效力
法律上的登记制度大抵均基于公示公信的制度价值而存在,如物权法上的登记制度 。公司法上的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制度也不例外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法人的人格要素之一,与公司之其他登记事项均旨在保护与公司发生各类法律关系的第三人 。因此,法定代表人登记之首要要义在于向外部第三人公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在这个意义上,登记是具体人员成为公司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的生效要件之一,不经登记该人无法有效对外充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
既然是公示制度,那么必然相应产生公信效力 。就法定代表人登记而言,第三人可以基于该登记而信赖该被登记的人士有权代表该公司 。这种信赖可以有效持续至该法定代表人之登记被变更时止,包括在该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后至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的期间内 。
2、对内效力
既然这种登记公示旨在对外保护第三人,那么对内(即对公司、股东和其他高管等)而言,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则不具有相应的约束力 。换言之,在公司内部,在新的法定代表人被确定之后,即便其尚未被登记,则新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已经能够取代了仍登记在册的法定代表人,并在特定范围内取得了有效的对外代表权(如代表公司签署变更原来法定代表人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