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二 )


(二)体检
体检前 , 招录机关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上发布体检公告 , 告知体检有关事项 。审计系统、地税系统的体检公告在省审计厅、省地税局指定的网站上发布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报考指南》) 。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 , 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 , 视作放弃体检 。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 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 ,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 , 采取多种形式 , 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 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 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 , 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 。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
因涉嫌违法违纪等正在接受调查 , 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将暂缓做出考察结论 。自招录机关决定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 , 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 , 将终止录用程序 。必要时 ,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 可以延长30日 。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 , 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进行复核 , 并做出复核结论 。
(四)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 ,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 , 招录机关报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 , 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
录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 由招录机关会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 ,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 ,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 , 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 , 但一时难以查实的 , 暂缓录用 , 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 , 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 , 按管理权限报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