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试题|法理学简答题( 二 )


第二,法律对每个主体享有的自由进行界定和限制,防止主体之间对各自自由的相互侵害 。
第三,法律也禁止主体自身任意放弃自由 。
第四,法律为各种对主体自由的非法侵害确立救济手段与程序 。
八、儒家和谐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P203
以儒家为主的法律思想发展了先秦儒家的主张,并兼采道家、阴阳家之说,将和谐主张系统化 。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谐;
二是民族间的和谐;
三是家庭与社会的和谐;
四是以多种治理方式保障和谐,使社会矛盾通过多种渠道得到解决 。
中国古代法律和谐理念中对法律定位、对刑罚负作用的认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救助以及对教化的重视,都可以为当今所借鉴,但也不应当忽视其中与现代法治的冲突之处 。
九、人民法院进行法律适用活动的主要特点P327
(一)权力的专属性;
(二)严格的程序性;
(三)启动的被动性;
(四)运作的中立性;
(五)裁判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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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裁判的终局性;
十、学习法律学的意义P4
第一,对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具有重要意义 。
第二,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
第三,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
十一、法的阶级本质P28
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法的阶级本质的一系列论述,我国法学界一般以“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来表征法的本质 。此处的“统治阶级”,泛指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包含以下思想内容:
第一,法是“意志”的体现 。法是人们有意识活动的产物,因此法是意志的体现 。
第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所谓“统治阶级”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 。因此,“法律就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虽然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所决定的,但其形成和调节也必然受到被统治阶级的制约 。
第三,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法所反映的意志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 。
第四,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意味着统治阶级意志本身还不是法,只有“被奉为法律”才是法 。
十二、法和氏族习惯的区别P53
(一)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
氏族习惯反映氏族全体成员在利益高度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共同意志;在阶级社会已经形成的社会中,法则是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 。
(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
氏族习惯是以传统的方式自发地形成和演变的;法则是由统治级阶及其政治代表在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创制和有意识地对原有习惯加以选择、确认而形成的 。
(三)两者实施的方式不同 。
氏族习惯是每个氏族成员的行为习惯,它依靠当事人的自觉、舆论和氏族首领的威望来保障实施;法的实施当然也要借助于当事人的守法意识和舆论的支持,但它要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的保障,并以警察、法庭、监狱等各种强制机关作为后盾 。
(四)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
氏族习惯只适用于具有血缘亲属关系的同一氏族或部落成员;法则适用于国家权力所辖地域内的所有居民 。
(五)两者的根本目的不同 。
氏族习惯是维护共同利益、维系社会成员间平等互助关系的手段;而在阶级分裂的社会,法则以实现统治阶级利益为首要目的,并服务于建立和维护统治关系和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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