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甘肃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标准新规定( 二 )


某机械有限公司,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业,度汇缴,其利润总额71万元,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2928万元 。度,其雇佣残疾职工,支付残疾职工工资6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在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 。企业享受加计扣除63万元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又享受小微企业税率减免,应缴纳所得税0.8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2万元 。
解 读
有企业担忧如果享受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政策,是不是就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了?其实,享受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不影响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享受 。因为,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是税基类优惠,企业享受,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小微优惠,是税率优惠,减少的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这两种优惠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只要按照规定做好有关备案就可以了 。


劳务派遣公司有众多员工,超过了小微企业80人的规定,还能享受小微优惠,不违规吗?实例
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从业人数超300人,但实际上,公司员工不超过10人,其他都是派遣出去的劳务人员,像这样的企业情况,其从业人员应该填300人,还是10人呢,如果填300人,企业明显超过小微标准,不能享受小微优惠了 。如果填10人,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优惠,但是企业担心违规,产生税收风险 。
解 读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用工,应算在接受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数之内,而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从业人数 。所以,该公司应该放心的填从业人员10人,按规定享受小微优惠,不违规 。


季度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又发现企业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不会产生税收风险,确定吗?实例
某工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四季度申报情况为:营业收入95,221,812.92元,利润总额181,928.68元,实际利润额181,928.68 元,应纳所得税额45,482.17元,减免所得税额27,289.30元,应补(退)所得税额7,126.00元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选择填报“是” 。但是企业资产负债表显示,该企业资产总额年初余额53,226,612.67元,资产总额期末余额53,226,612.67元 。对照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企业4季度已经享受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是否会产生税收风险 。
解 读
在预缴期,企业可以估计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因预估而产生的误差,不会导致企业产生税收风险,不会导致企业缴纳滞纳金 。企业只要在汇缴期按照其实际情况申报就可以,预缴期因预估差异而享受的减免不会导致企业缴纳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