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山工资扣税标准新规定,黄山工资扣税计算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二 )


平等和解是原则
《劳动合同法》颁布已快八年,劳动纠纷每年都在不断攀升,源于法律知识的普及,大家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劳动纠纷从之前表层问题逐步深入,很多法律原本是可以在庭前和解的,一方面是一方做得过火,对方下不了台,为了一口气而坚持诉讼,另一方面企业强势或是认为有个好律师等于胜诉,员工对法律一知半解,认为企业违法就可以拿到赔偿,最终双方都不一定得到满意的结果 。
劳动合同源自于合同,是合同中一类较为特殊的规定,其建立的原则就是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符合原则上的解除就不会诉诸于法律 。所以案例中达成和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
如何补偿
案例中黄河与A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公司同意给予补偿,那么如何补充,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条文附后﹚规定,可知黄河工作8年应补偿:8*6463*3=155112,这里需要明确的是黄河的月工资超出北京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所以不采用黄河平均月工资核算 。
补偿如何扣税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条文附后﹚中规定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北京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那也就是说征税起点是232680元,很显然黄河的补偿没有达到起征点,所以案例中黄河的补偿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如赔偿如何扣税
那么如果企业与黄河按赔偿标准进行核算是否需要缴税了,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之规定﹙条文附后﹚,企业需要支付黄河赔偿金为8*6463*3*2=310244,很显然超过我们在上面分析的起征点232680元,那么黄河赔偿金310244-232680=77564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77564如何缴税,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
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条文附后﹚可知77564/8=9695.5这部分需按个人所得税进行缴纳 。
关于N的几种说法
在赔偿和补偿中,我们经常会涉及要这样几个概念n、n+1、2n、2n+1当然在实践操作中,人性满满的企业希望多多给员工补偿不再此分析之列 。
首先说2n+1,这种核算方式并没有法律依据,即使员工以此提起诉讼原则都不会被支持;n与n+1的区别在于一个代通知金,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条文附后﹚,同时请朋友们特别注意代通知金只适用于本条,主要就是针对那种我下一分钟就不想看到你的情况;2n主要是针对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产生的法律成本,依据为《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