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医疗废物的分类与处置办法( 二 )


5、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产妇的胎盘 。
6、胎龄在16周以下,或胎重不足500克的死产胎儿 。
正确处理方法
1、直接放入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 。
2、胎儿遗体、婴儿遗体应依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纳入遗体管理 。严禁将胎龄16周以上或胎重500g以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
3、分娩后的胎盘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产妇在分娩前应与医疗机构办理胎盘处理手续,并随病史归档备查 。
4、所有的包装物或容器要写明“病理性废物”标识 。
(三)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
(1)医用针头、缝合针 。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
损伤性废物的处置:
医疗废弃物|医疗废物的分类与处置办法

(四)药物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包括:
1、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
2、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
3、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 。
4、废弃的疫苗、 血液制品等 。
正确处理方法:
1、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应由药学部按种类集中收集并登记后,退回生产厂家或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
2、少量的药物性废物一包括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的药瓶可以直接放入用以盛装感染性废物医疗垃圾袋及医疗垃圾桶,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
(五)化学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包括以下内容:
1、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
2、医学影像医学实验使用后的废弃的化学试剂 。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
3、废弃的含重金属物质的器具、物品,如含汞血压计、含汞温度计,以及口腔科等使用后的含汞物品等 。
正确处理方法
1、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如乙醇、甲醛、二甲苯等),应当交由专门的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百思特网置机构专业处置 。
2、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危险废物处置机构专业处置 。
3、少量的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经过简单处理(包括中和反应、置放反应等)后可通过专用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 。
医疗废弃物|医疗废物的分类与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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