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五年制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和3+4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 )


上报新生录取名册 。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3+4”录取结束后,试点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经衔接院校双方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新生录取花名册,报送市中职招办 。
发放录取通知书 。由市中职招办统一发放和印制盖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和试点院校不得自行印制录取通知书,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
(五)报到注册
被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3+4”录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向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参加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学校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注册后方取得有效学籍 。
(六)选拔录取
转段考试 。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3+4”考生,按规定完成三年课程学习并合格者,可以参加转段考试 。转段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技能考试两个部分,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纳入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统筹管理 。
转段录取 。转段考试合格者,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程序统一录取,各试点院校应将转段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由市教育考试院随当年高考新生录取名单一并上传教育部学生司备案 。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3+4”试点的宣传力度,要将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如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就学形式、学习地点、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等应明确告知学生、家长及社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周密安排志愿填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初中学校的业务指导,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实施 。
(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院校在组织报名、录取的过程中,要严格贯彻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认真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不得利用虚假广告招揽学生 。市教委将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