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退休职工大病救助政策,江门大病医保范围救助政策( 三 )


六、江门市大病医保各地措施
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 从保障内容、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保障、资金筹集、承办方式等七个方面 , 明确了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实施意见》明确 ,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员 。当参保(合)人员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 , 对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的 , 纳入大病医疗保险 , 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 , 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 含基本医保在内原则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 。
江门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 原则上按当地城乡居民当年医保筹资标准的5%予以安排 , 不再向参保(合)人另外收取大病保险费用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筹资标准 。
《实施意见》还提出 , 将进一步提高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保障水平 , 对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特定病种 , 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方式 , 民政救助对象其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90% 。
此外 , 福建省红十字会在新农合、城镇医保、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等报销补偿后 , 存在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过重、经济陷入困境甚至无法维持继续治疗的大病救助对象 , 将给予再一次的救助 。
江门市大病医保扩容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 。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 , 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 , 最高可达到90% 。
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
江门市大病医保进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 介绍2013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 , 人社部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 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 确定120个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