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教育网高考成绩查询官方入口( 四 )


2、在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不同专业中已通过的课程名称相同、知识内容相同且学分相同的课程 。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以上(含专科)的下列专业毕业生及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
1、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工专)、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
2、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语种对应的公共外语课:英语(一)、日语(一)、俄语(一)、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课程;
3、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PETS-2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获得PETS-3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4、物理、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含实践)课程;
5、汉语言文学(中文)、文秘、新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6、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
7、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生及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课程,以及其他专业计算机类公共课程 。
8、会计学、统计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计概论课程;
9、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管理学原理 。
五、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提交的证书和成绩单认真审核,对发现的伪造证件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两年并延迟毕业两年 。
六、此规定适用于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含二学历、高职高专考生) 。
第七章毕业审定、电子注册、查询认证
第十九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证书: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申请办理毕业,将毕业申请表及其它有关材料交申请办理所在地招办现场审核 。所有考生材料经市级招办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定 。
三、经省教育考试院审定无误后,按照教育部及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有关规定将毕业生数据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省教育考试院打印毕业生名册,组织市级考办办理发证手续 。毕业生名册一式三份,省教育考试院、市级招办及主考院校各存一份 。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将考生信息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无误后,省教育考试院下发至各市级招办,市级招办下发至各县级招办,县级招办下发至考生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