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观后感如何写?

篇1:法律讲堂观后感
在星期五的班队课上,我们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王叔叔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意义的法制课 。
讲座上,王叔叔声情并茂地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学习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 。其中的一个案例让我记忆犹新,十分难忘 。
案例讲了一个名叫小涛的一年级孩子,他的爸爸十分有钱 。一些人就打起了绑架这个小孩的念头 。一天,小涛刚出家门,就遇到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 。那个陌生人却像跟小涛很熟一样,跟他亲切的说话,还说自己是小涛爸爸妈妈单位里的人,是来接他的 。小涛信以为真,没想到却被绑架了 。最后多亏警察救出了小涛,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 。听完这个案例,我明白了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生存 。
原先我对法律不以为然,以为小孩子不必知法律 。但听了这个讲座,我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们从小要学会明辨是非,当陌生人来接你是,应该先思考一下,并且仔细地询问父母的个人信息,如果安全,也不能放松警惕 。
懂法守法很重要!
篇2:法律讲堂观后感
其实有时候看了这些电视,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 。我不想面临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钱就变 。所以有时我会傻傻的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
代孕是指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借腹生子” 。被代孕着与代孕人没有进行性行为 。在本案中,李志远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 。这根本不符合所谓代孕的含义 。他们所签订的代孕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 。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李志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 。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 。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 。可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现在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 。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李志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李志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
夫妻之间确实应该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李志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 。一方面他又难以面对父母 。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
篇3:法律讲堂观后感
今天在学校,听了王叔叔的对法律的介绍,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对法律的了解,简直是太浅薄了,有的时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迈向了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光光是我们,很多大人对法律的认识还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还会疑问,我触犯法律了吗?因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们,只能在高墙里反省自己的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