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 二 )


⑻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信息为准)的住房子女就学,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
非本市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任一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一年以上暂住证(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1)已入住新购住房的(不含商铺、门脸),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两年任意一次水、电、暖和有线电视等生活票据
(2)租住房屋的,需提供规范文本的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规范文本的租房合同,需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9月1日前 。
几点说明:
(1)若出现片区服务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情况,则通过随机派位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 。
(2)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一到六年级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和转租,原学生应随监护人到新居住地就近入学 。若学生未办转出手续,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 。
(3)对于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根据学生意愿可以进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 。
(四)入学程序:
5月4日至6月3日为网上注册阶段 。学生家长在此期间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注册 。
7月22日至7月29日为审核材料阶段 。区教育局和各相关学校将会同房产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对家长出具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验 。
8月10日为公布新生入学结果时间 。家长登陆报名系统即可查看到信息 。
三、工作要求:
【2021年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6.本文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小学入学工作结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