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入口( 三 )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本单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费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
申请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
(5)申请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我局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
四、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邢台市政府、市监察局举报 。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入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