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教育网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官网( 三 )


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随迁子女可于5月15日持户口簿和本市有效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城区、开发区指定地点报名 。
问:我符合在本市入学的条件,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来得及赶上5月15日的现场指定地点报名,该怎么办
答:符合本市入学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名的,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
问:孩子虽然到了法定入学政策年龄,但我觉得孩子还小,想先在家或者送到社会办学机构学习,推迟到明年上学,可以吗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孩子入学是家长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等责任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
问:怎样才能知道我家的孩子上哪所学校怎样才能查询到学区
答: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第一监护人,也就是说,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哪个区,就应该在哪个区上学 。
2021年,长春市中小学学区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微调的,或者新建学校需要划分学区的,由各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科学划分,并通过区域网站公布 。查询学区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各区从4月25日起,通过官方网站开通学区查询系统,家长可登录户籍所在区域官方网站,输入户籍派出所、街、委或小区等信息进行查询;二是各学校会在醒目位置公布本校学区,家长可到学校了解和咨询 。
提醒各位家长注意,一定要登录区域官方网站查询学区,避免因信息不准确影响孩子入学 。
问:我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答: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 。所有初中、小学(含中、省、市直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网上报名、学区学位派送、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 。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