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回不到从前了!( 二 )


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 。
下午5点多,郑爽本人回应称,“在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过程中,我了解到,由于个人财务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我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缴纳税款,还由此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此,我诚恳地向国家、社会、关心我的朋友们道歉 。”
“税务部门依法对我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我接受这一决定并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按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郑爽表示 。
同日,国家广电总局发文称:“由北京文化出品、郑爽主演的《倩女幽魂》不得播出 。”截至目前,郑爽微博以及郑爽工作室微博被永久禁言,相关影视作品也被下架 。
下午,证监会对《倩女幽魂》背后的出品方北京文化的处罚也来了 。
T北文发布公告称,2021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拟依法对公司及董事长宋歌、董事张云龙等17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具体处罚如下:
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对陈颖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贾园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陶蓉、丁江勇、杜扬、陈晨、张雅萍、邓勇、邸晓峰、褚建国、李华宾、刘伟、张润波、金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北京文化涉嫌违法的事实为:2018年7月,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大宋宫词》15%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1.08亿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博润) 。2019年1月,海宁博润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2300万元 。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1.02亿元 。
世纪伙伴与雅格特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格特)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3.8亿元转让给雅格特 。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 。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55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3.58亿元 。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