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8篇(26)


镇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安委会领导报告事故的初步状况并同时向大港区应急办报告事态发展和现场状况 。事故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时镇安委会要及时通知区商务局 。
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带给的支援 。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主动向镇应急办、有关部门带给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镇应急办、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带给参考 。
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故及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的交通安全事故应加强状况报告 。
相关工作可依据《中塘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分别是:
1、Ⅳ级响应:企业级的响应针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
2、Ⅲ级响应:镇有关部门级的响应针对一般交通安全事故 。
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镇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门能够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由相关镇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
3、Ⅱ级响应:镇应急指挥部级的响应针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超出镇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门、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急处置潜力的需镇应急总指挥部统一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交通事故为Ⅱ级交通事故 。
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交通事故由应急总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处理 。
4、Ⅰ级响应:滨海新区、大港区区级响应针对个性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
发生特大、重大交通事故并且造成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危害超出中塘镇应急处置潜力需立即向上级应急机构汇报请求增援;或上级部门要求公司配合进行应急处置的交通事故为Ⅰ级交通事故 。
发生Ⅰ级交通事故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中塘镇应急总指挥部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
6.2响应程序
1、Ⅳ级响应
当事故到达Ⅳ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事故发生现场人员或接警人员应迅速采取下列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
1事发单位负责人及相关接警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先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
2事发单位负责人和现场接警人员应及时掌握事故应急处置状况当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以及发展趋势超出单位或现场接警人员应急救援潜力时应及时报请镇政府 应急办及安委会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程序;
3镇派出所接警相关人员按照报告程序上报镇应急办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