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山东社保缴费比例标准表( 二 )


(二)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具体缴费数额,按照缴费当年的基数和比例确定 。一次性缴费后,相应计算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统一按照缴费当年的指数确定 。
(三)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含一次性缴费的年限)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自全部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其中,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
本通知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
2011年7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期间,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参保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
注: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