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4050养老保险政策2021年最新( 二 )



社会保险费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对国有困难企业为其“4050”下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所需资金的适当补助 。

社会保险费补助范围限定在国有困难企业的“4050”下岗职工 。
国有困难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享受社会保险费补助:1、资产负债率达到80%以上 。2、连续亏损2年以上(含2年) 。国有困难企业每年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认定 。国有困难企业认定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近3年来的财务决算报表 。3、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四、社会保险费补助的标准
国有困难企业中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难以实现再就业的“4050”下岗职工(至2009年12月31日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社会保险费补助 。社会保险费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之和计算(不包括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连续亏损3年以上(含3年)的企业补助不高于80%;对连续亏损2年的企业补助不高于60% 。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结合企业实际自行确定 。
五、社会保险费补助资金的申报和拨付程序
国有困难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在申报缴费时应将“4050”下岗职工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季度终了后,需提供国有困难企业认定表、“4050”下岗职工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上个季度为“4050”下岗职工缴费明细账单、《国有困难企业“4050”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费补助资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向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出对上个季度已缴纳的“4050”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费补助申请,经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上 。
六、社会保险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社会保险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各地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改变用途 。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定期做好社会保险费补助资金的清理和对帐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核拨补助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对社会保险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或专项检查,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社会保险费补助资金的,除收回违规资金外,还要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七、其他事项
(一)社会保险费补助政策的执行期限不超过2011年底 。
(二)对计划破产的国有困难企业,从进入破产程序之月起,停止支付社会保险费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