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后的档案问题的详细流程( 四 )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
四、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 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 , 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 , 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 , 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 , 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 , 不论什么原因 , 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 , 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 , 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 , 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 , 发给毕业生 。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 , 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 , 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 , 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
3、毕业生到河北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