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全文|反垄断法司法解释全文( 二 )


四是为经营者提供的市场需求反馈效率不同 。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可以利用交易积累的用户评价等海量数据,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及其变化,使平台内经营者更好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商品生产和供应的调整 。线下零售商业服务为经营者提供的市场需求反馈信息较为有限,经营者借此调整商品生产和供应的效率相对较低 。
(2)从消费者需求替代分析,二者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
一是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商品范围不同 。网络零售平台服务不受营业场所物理空间限制,可以提供更多种类的商品供消费者选择 。线下零售商业服务由于实体经营场所受物理空间限制,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商品种类没有网络零售平台服务丰富 。
二是为消费者提供的购物便捷程度不同 。网络零售平台服务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可以使消费者实现随时随地购物,并与物流系统紧密连接,为消费者提供送货上门服务,提高消费者购物便捷性 。线下零售商业服务则需要消费者前往相应的实体店铺进行选购,且通常需要实地比较多家店铺才能选购到合适商品,时间成本相对较高,并且一般不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
三是为消费者比较和匹配商品的效率不同 。网络零售平台服务能够呈现更为大量和丰富精细的商品信息,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使消费者便捷地进行商品比较,快速搜索意向商品,提升消费者比较和选择商品的效率 。线下零售商业服务提供的商品信息相对有限,且受到营业场所地理位置、交通时间等方面限制,消费者通常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搜寻意向商品,比较和选择商品的效率较低 。
(3)从供给替代分析,二者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
一是盈利模式不同 。网络零售平台服务主要通过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交易佣金、营销推广费等盈利 。线下零售商业服务主要通过向经营者收取固定的店铺租金等盈利 。
二是线下零售商业服务转变为网络零售平台服务难度较大 。有效进入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不仅需要满足提供网络零售平台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支撑等方面要求,还需达到平台经济所必需的临界规模,线下零售商业服务经营者转为网络零售平台的成本很高 。近年来,线下零售商业服务经营者实际发展为网络零售平台的情况较少 。
因此,从需求替代和供给替代分析,线下零售商业服务与网络零售平台服务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不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 。
2. 网络零售平台服务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
一是为不同类别经营者提供的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 。根据平台内经营者不同,网络零售可分为B2C网络零售和C2C网络零售两种模式 。B2C网络零售是指企业卖家对个人买家的零售模式,C2C网络零售是指个人卖家对个人买家的零售模式 。两种模式中的卖家均为平台内经营者,网络零售平台向其均主要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帮助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交易 。因此,B2C和C2C两种网络零售模式下的平台服务并无本质区别,网络零售平台通过调整平台规则,即可以实现两种网络零售模式的转换 。因此,为不同类别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的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 。
二是为不同商品销售方式提供的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 。传统网络零售模式中,平台通常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货架式商品虚拟展示场所,消费者一般具有较为明确的购物需求,会主动到平台上搜索、浏览商品 。新兴网络零售模式则主要通过直播、短视频、图文等多种内容展示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引导消费者购物 。在两种商品销售方式下,网络零售平百思特网台对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的均为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均可以满足消费者网络购物需求 。因此,为不同商品销售方式提供的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 。
三是为不同商品品类提供的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 。根据平台内商品品类不同,网络零售商品可分为服装、电子数码、家用电器、食品、化妆品、家居用品、家装建材等细分品类,各个细分品类又可进一步划分,但对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而言,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内容并无本质区别 。因此,为不同商品品类提供的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 。
综上,本案相关商品市场界定为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 。
(二)本案相关地域市场为中国境内 。
一是从经营者需求替代分析,中国境内市场与境外市场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中国百思特网境内平台内经营者主要通过境内网络零售平台,将商品销售给中国境内消费者 。如果经营者有意通过网络零售平台向中国境内消费者销售商品,一般不会选择境外网络零售平台,而是考虑在中国境内运营的网络零售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