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包厢名称( 五 )


6.3.10 客房 a. 至少有3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 有门窥镜和防盗装置,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c. 装修良好、美观,有软垫床、梳妆台或写字台、衣橱及衣架、座椅或简易沙发、床头柜、床头灯及行李架等配套家具 。
室内满铺地毯、木地板或其他较高档材料 。
室内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d. 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浴缸或淋浴间 。
浴缸配有浴帘、淋浴喷头(另有单独淋浴间的可以不带淋浴喷头) 。
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
采用较高级建筑材料装修地面、墙面和天花,色调柔和,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
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或排风器,温湿度与客房适宜 。
有110/220V不间断电源插座 。
24小时供应冷、热水; e. 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可以直接拨通或使用预付费电信卡拨打国际、国内长途的电话,并配有使用说明; f. 可以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并有使用说明; g. 有彩色电视机 。
播放频道不少于16个,画面和音质清晰,备有频道指示说明 。
播放内容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 h. 具备有效的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i. 有至少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并提供插座转换器; j. 有遮光窗帘; k. 有单人间; l. 有套房; m. 有与本星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 。
有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所在地旅游景点介绍和旅游交通图 。
应客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刊; n. 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 o. 提供开夜床服务,放置晚安致意卡; p. 床上用棉织品(床单、枕心、枕套、棉被及被单等)及卫生间针织用品(浴衣、浴巾、毛巾等)材质良好、工艺讲究、柔软舒适; q. 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免费提供茶叶或咖啡; r. 70%客房有小冰箱,提供适量酒和饮料,备有饮用器具和价目单; s. 客人在房间会客,可应要求提供加椅和茶水服务; t. 提供留言和叫醒服务; u. 提供衣装湿洗、干洗和熨烫服务; v. 有送餐菜单和饮料单,18小时提供送餐服务,有可挂置门外的送餐牌; w. 提供擦鞋服务 。
6.3.11 餐厅及吧室 a. 有餐厅,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b. 有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能提供宴会服务; c. 有酒吧或茶室或其他供客人休息交流且提供饮品服务的场所; d. 餐具无破损,卫生、光洁; e. 菜单及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90% 。
6.3.12 厨房 a. 位置合理,紧邻餐厅; b. 墙面满铺瓷砖,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有地槽,有吊顶; c. 冷菜间、面点间独立分隔,有足够的冷气设备 。
冷菜间温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内有空气消毒设施; d. 粗加工间与其它操作间隔离,各操作间温度适宜; e. 有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 f. 洗碗间位置合理; g. 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h. 厨房与餐厅之间,有起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自动闭合的弹簧门; i. 采取有效的消杀蚊绳、蟑螂等虫害措施 。
6.3.13 会议康乐设施:有会议康乐设施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 。
6.3.14 公共区域 a. 提供回车线或停车场; b.4层(含4层)以上的建筑物有足够的客用电梯; c. 有公用电话,并配备市内电话簿; d. 有男女分设、间隔式公共卫生间; e. 有小商店,出售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商品; f. 代售邮票、代发信件,办理传真、复印、打字、国际长途电话等服务; g. 提供电脑出租服务 。
h. 有应急供电设施和应急照明设施; i. 走廊地面满铺地毯或其他较高档材料,墙面整洁、有装修,24小时光线充足,无障碍物 。
紧急出口标识清楚,位置合理 。

【酒店包厢名称】

6.3.15 在选择项目中至少具备10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