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务员报考学习经历和社会经历要怎么填写

从今天开始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正式开启 , 大家可以在官网上进行国家公务员的报名 , 在报名中我们需要详细认真的填写自己的相关报名资料和信息 , 以免审核不通过 , 那么在报名信息中的学习经历和社会经历具体是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答案 , 希望能帮到大家!
2021公务员报考学习经历和社会经历要怎么填写
1. “学习经历”需从初中以上学历(不含初中)填起 , 并注明各阶段学习经历层次(如中专、本科等)、起止年月、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等)、学习类型(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 , 注明在职或非在职学习 。上述信息均以所获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
2.“社会工作经历”需连续、完整填写各阶段工作经历 , 并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位(或具体工作内容) , 待业经历也须填写 , 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不填写 。
2021年公务员考试哪些人不能报考
第一类:在职公务员以及在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自从去年的公务员(包括国家和省级地方公务员)考试开始 , 公告里面就明确表示在职的公务员和在编的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包括国家和省级地方公务员)考试 。
第二类: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党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身为党员的话 , 考公的好处就不用多说 , 尤其在考选调生的时候 , 就会要求是党员 。如果在大学期间就能入党的话 , 对于公考无疑是个加分项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党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 基本一辈子也与公务员无缘了 。
第三类: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这个具体是指被单位辞退的 , 主要是你违反了单位的一些规定条例 , 然后单位辞退了你 。如果你是主动辞职的 , 公务员(包括国家和省级地方公务员)考试公告里没有具体明确说明主动辞职不允许报考 , 这一点很容易让考生误会 。
第四类: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 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 , 报考人员必须回避 , 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