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112万,岳父竟有矿!( 七 )


三、我们所诉早已过了法定诉讼时效 。
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我的录音、录像被采用,因为张保在我多次提到卖矿卖了300万的时候,他没有否认,所以法院予以采纳 。
而张保说后续经营,新矿的法人为李敏,与原告无关,但经营地点相同,与原告无关的说法也不予采信 。
因为当时是合伙关系,合同是有效的,且规定的不退本金则保留股份的约定,不存在法定时效期的说法 。
2018年11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 。经由法院认定,被告卖矿300万,并不是双方共同经营的结果,包含有被告后续的投入 。
由于双方未解除合同,我们有一半股份,所以法院酌定由被告给我们50万作为股金的补偿 。
出庭后,岳父激动的泪光闪闪,低声说:“三弟啊,我们打赢官司了,我们曾经投入的钱终于有回报了!”
张保不服,提起上诉 。
而我也不服,和律师大伟商量一下,决定不应诉,而是再起诉 。
对,我们再起诉,我不怕再花几万的律师费 。因为,我不认同法院所说,矿后期有投入,有投入就说明有产出 。这份产出也是源于当年我们的股金投入 。
2019年4月,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审判,判决张保赔偿我们本金及提成共计112万元,此为终审 。
终审判决下来后,我才长舒一口气 。这三年来,我牺牲了所有的节假日,除了工作,就是出去取证 。
在家,我还要研究法律,因此学习了好多法律条款 。
岳父更是马不停蹄地跑来跑去,本来就黝黑的脸庞,更加布满沧桑 。不过我们的努力,都没有白费,我们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 。
从一个几乎无头的线索,到最后这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这个胜利来得太艰难太惊险 。
我之所以把这段经历分享出来,是想告诉大家,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个张保们,他们见利忘义,为了自己的利益,违背信义 。
我们有必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希望我揪出张保的过程,能给大家提供一点讨债的借鉴意义 。
动态黑色音符
作者 | 王金梅 旅行社老板
【天降112万,岳父竟有矿!】编辑 | 阿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