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天下这种恩典,往往发生在什么情况下?

大赦天下,就是对监牢中关押的囚犯进行减刑或者释放,以彰显皇帝的恩德仁慈,是一种缓解社会矛盾的方式 。
大赦天下做为一种政治手段在中国古代就已经有了 。中国古代封建帝王掌握子民的生杀予夺大权,常以施恩为名赦免犯人 。如在皇帝登基、皇帝驾崩、更换年号、皇帝生儿子、立皇后、立太子、皇帝打了大胜仗等情况下,常颁布赦令 。天下大乱或者自然灾害,也会大赦,因为自然灾害的时候,民不聊生,犯罪现象就会增多,所以皇帝就大赦天下 。也有一些情况正好倒过来,大丰收,经济形势很好,然后皇帝一高兴,也宣布大赦,来缓解社会矛盾 。
根据史料记载,秦代以前并没有发生过皇帝大赦天下的事情 。大赦这个风气是从汉朝开始的,到了唐朝和宋朝更不得了,天下大赦的频率相当之高,大概平均18个月,皇帝就要来一次大赦天下 。所以,唐朝的徒刑,规定最高只有3年,也有道理,平均18个月就会有一次大赦,判罪犯坐三年牢,实际上没有意义的 。由于唐宋时代都是一年半左右就大赦一次,所以唐宋囚犯坐牢很少有能坐满两年的 。
到了元代,大赦的频率就有所下降,大概就是平均二三年来一次,还是比较频繁的 。到了明朝就大幅度降下来了,大约是平均5年多才来一次大赦,然后到了清朝,大赦就越来越少,平均14年多才会大赦一次 。而且清朝一般采取的大赦是打了折扣的,不是把罪犯的罪行全部赦免,而是给予普遍的减刑 。
外国人看中国大赦天下
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在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里曾谈到中国古代的皇帝大赦,对之批判了一通 。他说,中国皇帝不讲道理的,没有逻辑性,因为皇帝也是最高法官,你判了他刑,你怎么又去赦免他,他觉得这个不正常,因为在欧洲判刑是法官判的,然后国王作为最后的公正主持者,来赦免罪犯 。
【大赦天下这种恩典,往往发生在什么情况下?】近代各国也有大赦,但与中国古代的大赦已大为不同,不是出于恩典,而是国家的刑事政策 。大赦的适用范围最广,凡在某一时期内犯一定之罪的,都可适用,而不以特定的人为限 。大赦的赦免效力也最大,它不仅免除刑的执行,而且使罪、刑从根本上消灭,凡受大赦赦免的,不存在前科 。由于大赦是国家的一项重大行动,通常是由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命令方式宣告,而不由司法机关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