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合同6则( 三 )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状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 。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年月日正式交接 。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门面转让合同 四: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 。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职责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状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