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协议书如何写?( 三 )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 , 教育学生遵守托管期间的有关规定 , 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乙方监护 。
因下列原因或者学生擅自脱离监护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 , 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 , 行为并无不当的 ,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与学生寄宿地点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 , 乙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
七、乙方有义务提供安全的饮食条件 , 确保学生托管期间履行监护义务 。对因提供条件不当、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充分履行监护义务 , 造成学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的 , 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八、学生托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 , 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 , 甲方得此信息后应前往进行积极救助 。如果情况紧急 , 乙方应及时将学生送往医疗机构救治 , 并尽最大所能为甲方垫支抢救、治疗和住院等费用 , 甲方应该尽快将此费用如实归还乙方 。对不服从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 , 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
九、甲方须配合乙方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 若非乙方管理责任原因 , 学生大意或者保管不善丢失钱物 , 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 , 如缺乏线索寻找未果 , 乙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 , 乙方应实事求是地介绍所能提供的各种条件 , 不得对甲方作出任何不符合事实的宣传和评价 , 如果由此造成学生不良影响 , 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
十一、合同解除
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 其费用按足月结算 , 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乙方可通知甲方终止协议 , 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 。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 , 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1、五次以上不听从乙方管理 , 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2、故意伤害其他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3、故意损毁乙方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的;
4、偷盗公私钱物无悔改表现的;
5、其他严重影响托管协议实施的行为 。
十二、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和配合 , 甲方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该及时通知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