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偿怎么报个税

国家的政策一直在变化 , 所以作为财务工作者不仅要熟悉业务 , 还需要不断的学习政策内容 , 企业对个税必须进行申报 , 包括员工的工资收入 , 还有一些收入很多人不知道怎么报个税 , 那么一次性补偿怎么报个税?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一、一次性补偿怎么报个税【一次性补偿怎么报个税】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 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 , 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 , 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 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 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 ,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 , 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 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 , 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 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 , 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 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
二、企业个税怎么申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 应当依据相关税法的规定 , 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中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 , 包括提供劳务所得、利息所得等其他所得 。
自2008年3月1日起 ,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 ,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