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谁缴纳

不管是谁,只要工资达到了纳税标准,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有时候可能当事人并不能自己去办理缴纳税费,那么个人所得税是谁缴纳?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一、个人所得税是谁缴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
3、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
二、个人所得税法计算新版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三险一金(广州是五险一金)-免征额(5000元)-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还在确定中 。
假设A工资税前收入是10000元,五险一金(按广州来算)是1000元,
按个税起征点5000元来计算,那么他的税后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5000=4000元 。
参照新版税率表,即在3000-12000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税额=4000*10%-210=190元 。
实发工资=10000-1000-190=8810元 。
三、个人所得税免征的情形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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