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充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南充二手车:国4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南充车主注意!
“国六”实施时间表出炉了!
全省有15市实施该标准,
具体怎么实施?老车怎么办?
7月5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
【2021年南充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实施范围包括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共15市 。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后实施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1〕22号)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1〕179号)有关要求:
分区域、分车型、分步实施
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分区域、分车型、分步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
重型燃气车: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21)6a阶段标准要求 。
重型柴油车: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仅含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车辆),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21)6a阶段标准要求 。
轻型汽车: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21)6a阶段标准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6a阶段标准要求 。
其它车型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按照《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21)《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21)的规定执行 。
资料图 摄影:何海洋
四川15市纳入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包括: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共15市 。
已销售的“国五”车年内办理注册登记
对未达到本通告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
通告实施之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