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章制度怎么写?(12)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单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
第五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做出检查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
第三条 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 。
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 。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
第四条 每日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应当检查集中报警控器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运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2.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3.每日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
第五条 月(季)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试验
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xx)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年度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
第六条 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管理 。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 。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熟练性 。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运转 。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 。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