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安徽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
☑ 合肥: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若迁出则需要买家到场
☑ 芜湖:国四排放要求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阜阳: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淮南: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六安: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宿州: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毫州: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蚌埠: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马鞍山: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安庆: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滁州: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宣城: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池州:国4排放标准 , 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 ,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 安徽省决定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7月1日起 , 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禁止在安徽销售、注册登记 。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6月6日刊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自2021年7月1日起 , 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或严于《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21)6a阶段标准要求 。
自2021年7月1日起 , 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 , 须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21)6a阶段标准要求 。据悉 , 本通告所称的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N1类车辆 , 重型燃气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燃气车 。
据悉 , 6月30日之前 , 已销售的国五标准轻型车仍可以办理登记注册 。《通告》称 , 凡在2021年7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已购买(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 , 可于2021年10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简单来说 , 一台“国五”新车想要在安徽注册登记上牌 , 必须在今年7月1日前完成发票开具 。
《通告》称 , 各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应当根据本通告 , 提前组织安排生产和进口计划 。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的有关内容 , 并向购车者告知通告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