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怎么写?( 三 )


3、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 。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 。
5、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审 。
6、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
8、按照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和备案不交付使用 。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
二、施工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 计,不偷工减料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