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水承包合同( 八 )


3.严格执行施工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施工说明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参加施工验收 。
四、关于工程期限的规定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及工程交付,每延误一天罚款元 。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说明,合同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地下室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xx)的要求进行相关验收;
2.乙方施工结束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认定符合要求后,填写工序报验单,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3.如甲方的土建工程不具备施工,乙方应及时与土建单位协商解决 。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需无条件进行修复 。
5.验收合格后交甲方,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下道施工工序进行技术交底 。
六、关于材料的约定
1.乙方材料进场需提供相应的质保资料,如生产厂家的资料,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现场取样复试检测报告等 。
七、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尾款 。
八、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约定
1.承包人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九、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
1.如乙方不能及时完成甲方的施工任务,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罚款 。
2.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如不能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付款 。
3.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双方采取友好协商或请相关部门调解的原则解决 。
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执双方交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十、合同终止
1.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
2.本合同履行完成,质保期结束后终止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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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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