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范文有没有?( 三 )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
(11) 修改公司章程 。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第二十条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