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承包合同( 八 )


三、施工要求:
1、乙方照图纸进行施工 , 甲方按要求验收工程质量;
2、楼层高度以桂开的为准 , 洗手间、厨房、前后阳台从楼下到顶上都打现浇 。钢筋为双向10(a)圈梁和挑、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 。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 。四层楼顶盖瓦、缩大栋 , 在砌砖及浇注圈梁过程中 , 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 , 外墙砌墙全是24墙 , 墙面要平整、房屋直角的地方不能纵角 , 最顶楼墙与下一层墙偏差不能大于10毫米 , 砌窗洞口时一定要吊砣 , 长宽高、上下左右要对称 , 否则 , 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返工 , 墙体全部采用混合砂浆 , 三顺一丁砌墙 , 可铺满灰浆 , 但不得齐缝 。
3、厨房、厕所、屋面不得有丝毫渗漏 , 如出现渗漏视为不合格 , 甲方有权要求返工并赔偿损失 , 全部钢筋混凝土部位均要求使用震动机捣实 。
4、屋顶坡度合理 , 水料排布均匀 , 密度间距50厘米 , 木料尾径不得少于10公分 , 水路畅通 , 造型美观大方 。
5、所有的墙体墙角 , 屋顶天沟该打平水的地方都要打平水 。
6、在完工后如出现墙体歪斜 , 墙体滑移 , 尺寸形状不合要求 , 现浇混凝土未达标等质量问题 , 乙方负责无偿返工 , 并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 。
7、乙方在合同签订日起7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整个工程施工任务 , 延期一天按工程总量以每平方米0.2扣除 , 乙方拖延期45天以上 , 甲方有权即刻解除合同 , 另行委托他人施工 。
四、注意文明安全(含建筑施工安全和安全用电等)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 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 。乙方应在工地安装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搭架、使用起重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 。进入施工工地现场 , 掌门师傅应负责一切安全 , 监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领 , 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 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 。由于乙方对施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 , 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在施工前三天 , 预付首期工程款人民币 元 , 二期工程款在第二层楼下板和现浇后预付人民币 元 , 三期工程款在三层楼下板和现浇后预付人民币 元 , 四期工程款在盖瓦前预付人民币 万元 , 预留 元质量保证金 , 其余在验收后付清 。质量保证金在房屋竣工6个月后 , 经检查屋面、厨房、厕所通过试水后没有渗漏 , 墙体楼面没有任何导常 , 予以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