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保姆合同( 四 )


一、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务(室内保洁) 。
二、服务时间
1.每天时分至时分 。
2.乙方每月可休息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1000元/月,甲方于每月
2.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则甲方须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费 。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
8.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OO九年九月日二OO九年九月日

雇佣保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使老人晚年过的快乐幸福,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约定
1、家政服务包括: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包括日常护理、洗衣、洗澡、安全监护等)、做饭、打扫卫生、确保甲方男女主人不在家时的安全 。
2、甲方以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工资支付应在乙方服务满月后十日内发放上月劳务报酬)
3、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家政服务,并履行下列(二)的承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聘请,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并履行下列(三)的承诺 。
4、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辞退乙方 。乙方因人为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享有诉讼权利 。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以支付劳务报酬的形式,聘任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