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三 )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该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地点:
【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