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四 )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过户费由双方按联交所过户收费标
准缴纳 , 其它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 , 
由双方共同承担 。
八、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 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 如协商不成 , 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 , 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或盖章(公司)即成立并生效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XX日内到联交所办理股份过户的变更登记手续 。
十、本协议书一式XX份 , 甲方、乙方、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各执一份 , 其余报
有关部门 。
转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于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