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三 )


第九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N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木材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M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X年7月Y日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X立方(吨) 。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中美之间签订的相关条约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X年6月Y日在XX市用中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
买方:乙公司卖方:甲公司
代表:XXXX·XXXX代表:XXX
日期:X年6月Y日日期:X年6月Y日
签约日期:X年6月Y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买方:____
电报:____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_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