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屋出租合同( 二 )


3、押金:1300元,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交给甲方,合同终止时,乙方结清承租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验收无异议退还押金给乙方 。
4、乙方租用此房屋作居住使用,乙方不得在甲方房屋内进行任何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事宜,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房屋只做合同约定用途,如有违约,甲方可以此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此房屋;乙方应保护其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承租房屋的附属设施进行改造,甲方对房屋的任何处理方式均应提前告知乙方 。
5、乙方承租期内产生的水、电、网络、有限电视、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
6、乙方必须保证在合同解除时,房屋结构和设施物品完好无损,否则扣除押金并按价赔偿,如果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房屋财产及第三方利益损失如漏水、火灾等,由乙方赔偿损失 。
7、租赁期满,甲乙双方均需提前30天告知对方是否续租 。
8、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均需支付对方违约金1300元,(若乙方违约,所交押金将转化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甲乙双方无过错)除外,如拆迁、地震等 。
9、协议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互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10、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
11、室内设施物品及钥匙:室内精装修;钥匙两把、水卡一张;家电家具包括:海尔分体式空调1台、樱花冰箱1台、新飞抽油烟机1台、海尔热水器1台、洗衣机1台、双人床1张、沙发1个、茶几1台、简易衣柜1套、电饭锅1个、吧台椅2张 。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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