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供销合同( 二 )


3、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每迟延24小时 , 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的货款作为赔偿金 , 若实际损失超过此比例 , 以实际损失为准 。超过48小时不能及时供货 ,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时 , 乙方除应首先按每逾期一天(逾期期间按应供货日至实际供货日或甲方解除合同日计算)按该批货货值5%承担违约金外 , 还应赔偿甲方其他所有损失 。
4、如钢筋未能通过____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 , 则由施工单位二次送检 , 乙方承担二次检验的费用 。如二次检验仍不合格 , 则所有不合格材料退场 ,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乙方应首先按该批次货值100%向甲方支付质量不合格违约金 ,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 , 双方各执壹份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筋供销合同


钢筋混凝土水泥管供销合同
甲 方: 遂宁市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唐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 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经过充分协商 , 订立本协议 , 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芙蓉别院
2、工程建设地点: 仁里镇灵山街
二、产品供应:
1、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 。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须达到本合同验收标准 , 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 甲方不予计量 。
2、产品型号及规格: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内径300mm , 长2.15m;污水盖子;雨水盖子;雨水鼻子 。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甲方电话通知 , 按工程进度所需数量到场.
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至芙蓉别院项目工地 , 甲方自行卸载 。
四、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乙方供货价格:排水管80元/根 , 暂定200根 , 暂定总价为:16000元(大写:壹万陆千元);污水盖子轻型80元/套 , 暂定50套 , 暂定总价为4000元(肆仟元);雨水盖子50元/套 , 暂定20套 , 暂定总价:1000元(壹仟元) 。暂定合同总价为21000元(贰万壹仟元) 。
2、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 到货时 , 以甲方工作人员清点到货合格产品数量签字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