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四 )


2.劳动争议的程序为:
(1)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 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3) 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如本合同所列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标准文本报上级有关部门:
劳动局、
人事局和
总工会备案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第二次签订合同期限:



日至


日止 。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乙方:
乙方:
附1 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说明
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和受聘人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为使此类合同合法有效,首先应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责任有限性 。这指的是:(1)公司的责任有限,即公司只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2)股东责任有限,即股东权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公司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 。这种责任有限性是有限责任公司最基本的特征 。
第二,闭锁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均有最高人数限制,而且一般不允许超过50人 。股东人数的限制,决定了公司在募集和经营方面的闭锁性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集资本,只有在少数甚至特定的人中筹资 。同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且相对稳定,其经营状况不涉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其财务状况可以不公开 。
第三,设立程序及组织结构简单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设立程序因此较为简化 。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设置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比如可设股东会不设董事会,或可设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 。此外,监事会也可设可不设,因此,共组织结构相对比较简单 。
第四,资合性与人合性相统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同时也具有人合公司的特点 。其资合性表现有: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缴纳股本的总和,股东的出资以现金及财产为限,不得以信誉及劳务出资,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出资对公司负责 。其人合性表现在:股东是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集合在一起的,股东间的关系较为紧密,股份的转让,必须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