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出租合同( 二 )


五、其它说明:
水费、物业费从____年____月份由承租方交
电费从____年____月份由承租方交
燃气费从____年____月份由承租方交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出租合同


商品房出租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枣庄吉品商业街20栋房32号门市房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特签订此合同 。
一、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二、租金:年租金万元,按年一次交纳,先交租金后用房,乙方必须于当年的7月1日前交齐租金(提前一个月)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三、乙方经营期间(包括前期装修)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均由乙方交纳,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交齐上述各项费用 。
四、乙方必须保证经营项目为服装类商品,必须守法经营,不得搞其他项目的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五、合同期内乙方只能自己用做经营,不得转租、转让 。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无条件地收回所租房屋,如继续出租,将重新签订出租合同 。
六、如合同到期或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因特殊情况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
七、乙方装修必须通知甲方和房地产开发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
八、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在乙方按本合同正常租房期间,甲方无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更不能将该房租与第三者使用 。
九、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 。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