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标准版租房合同怎么写?( 四 )


第四条 责任负担
1、乙方应承担承租期间房屋的维修费、水电费、燃气费及其他因使用该公建而产生的费用 。
2、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
3、乙方使用承租房屋进行经营活动的,甲方应提供证相关证明文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如甲方不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
2、构成本合同第十一条所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返还 。
3、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7日内,经双方确认合格交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但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可将保证金作优先抵扣 。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
2、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赔偿 。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进行装饰装修及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计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依附于房屋的装饰装修归甲方所有 。但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转借
1、甲方转让本合同项下出租房屋,须提前 两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交还
1、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租期开始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交付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果对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及屋内相关物品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有异议应于交付验收时提出 。
2、交还: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解除、终止后3日内,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清洁状态,不得留存不属于甲方的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且在甲方指示期限内仍未清理的物品,归甲方所有 。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
2、甲方出租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可要求返还未履行期间相对应的租金;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未履行期间相对应的租金也不再返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