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商品代理协议书( 四 )


(一)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
(1)承认乙方代表甲方签订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 , 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 , 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 。否则 , 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 , 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
(3)未经乙方同意 , 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 亦不得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
(4)甲方同意或默视同意的出口合同条款 , 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
2.出口货物:
(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 , 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 协助乙方办理出口所需手续 。
3.费用:
(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寄单费等所有有关费用 。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 , 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