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
联系方式: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XX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事实与理由:
双方在《采购合同》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条款中,明确约定:“有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如发生纠纷,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即申请人这一方,而申请人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故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综上所述,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请予准许 。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离婚案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张XX,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
被申请人:XXX,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
贵院受理的2011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XX)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1年1月25日结婚后,2011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月XX日
【篇2: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上海轩世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
法定代表人:杨XX,该公司经理 。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 。请贵院依法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