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买合同( 三 )


3.乙方向甲方提供销售品须达到国家检验标准 。
4.乙方根据甲方的销售情况给予及时补货 , 具体情况由甲方通知 。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品应按市场最低价格向甲方提供(附报价单) 。
6.乙方向甲方每月15日、30日提交报价单 , 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实施 , 报价周期内单价以报价确认单为准 。
7.甲方酒店周年庆典、特殊情况及特定节日乙方应给予甲方
8.甲方发现乙方供货商品时间离保质期太近或非甲方原因损坏 , 乙方有责任无条件为甲方调换商品 。
9.乙方所提供的肉类产品必须是新鲜的 , 质量以出品部验收为准 。
10.合同签订后 , 乙方付甲方赞助费元保证金
11.乙方按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 与甲方验收人员共同验收 。
三、结账方式
1、甲方在每月5日负责提供上月
2、销售结算方式以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 乙方提供相应账号 。
3、结算日期定为每月号结算上月乙方所提供销售产品的费用 , 节假
日顺延 。
4、结算依据以甲方指定计量员与乙方人员共同签字认可的验收单据为准 。
三、违约责任
1、协议期间 ,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 如单方终止协议 , 应赔偿另一方所受相应损失 。
2、在协议期间内 , 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货品必须达到国家检验标准 , 如甲方在销售中遭遇乙方提供货品质量引起相关投诉 ,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并处15%货款扣罚 。
3、甲方如发现乙方与厨房或财务验收人员勾结作假 , 发现一次扣当月货款50% , 发现两次将货款全部扣除 , 并解除合同 。
4、乙方必须准时送货 , 如发现不准时按情节扣除货款 。
5、如乙方的货品质量不合格 , 乙方无条件在最短的时间调换 , 如不配合每次扣货款的15% , 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并要求赔偿 。
五、有效期限
本协议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有效 , 有效期为一年 。
以上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 本协议壹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执 , 应友好协商解决 , 未能解决的 , 可向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