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出租合同( 五 )


三、乙方租赁门面不准开墙、打洞,改变房屋结构 。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损坏,按现行市场价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乙方所用水、电费用每月按表计费收取,交甲方或水、电收费处 。
五、乙方预租门面,在签订合同时,将租金一次性交给甲方 。若甲方须收回租出的门面时,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限期内退还给甲方 。若乙方拖延退房时间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 。租赁期未满天数,由甲方按租房天数计算,扣出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剩余租金退给乙方 。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门面房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积: 。
二、租赁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起止 。
2、房屋租金:每年总计千拾
3、付款方式:支付,本合同订立之日,另付押金人民币 。
4、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
5、甲方将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店内一切装修物品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准拆除 。室内所有搬动移动物品,如乙方将费用清完可以自行处理;如费用没有结清完,所有搬动移动物品归甲方所有,此项特此注明 。
7、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支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除另有约定外,如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及租金 。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
9、乙方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 。届时乙方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 。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